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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合理性》简评
齐迹

王善博教授所著的《科学合理性》一书最近已由山东教育出版社出版。该著是胡新和教授主编的《科学哲学基本问题丛书》中的一部,探讨了西方科学哲学中的一个最根本的问题,即科学的合理性问题,着重从问题来源﹑观念演进﹑理论建构以及研究论题等方面对科学合理性展开讨论。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说某事某物是合理的,也就是具有合理性,不管是人文科学还是自然科学都无法舍弃“合理性”这一概念。那么,“合理性”是什么?科学的合理性又是什么?是“合乎理性”、“有条理的”、“合乎逻辑的”,抑或是其他?《科学合理性》一书将提供给我们理解这些问题答案的另外一种视野。

亚里士多德说过,“对人而言,合乎理智的生活乃是最佳的和最合乎本性的生活方式,因为理智同别的一切比较起来合乎人性。”马克斯·韦伯提出工具合理性与价值合理性。如霍克海默所说,工具合理性“本质上关心的是手段和目的、关心为现实那些多少被认为理所当然的、或显然自明的目的的手段的适用性,但它却很少关心目的本身是否合理的问题。

传统的理性观念,适于作为符合的真理、与作为对本质的发现的认识、与作为对原则的服从的道德这样一些观念结合在一起的。这种传统理性概念认为合理也就是有条理,就是拥有事先制定的符合客观事物的本质的成功标准。

引进了“理性”自身在历史中变化这一思想的黑格尔,曾经讨论过两个合理性的概念。其含义之一是“所谓合理的就是由一既定时间内‘精神’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所达到的水平来衡量的”,另一种合理性的极限概念指的是“一种注定为恒定不变的东西,是其自身不能超越的‘精神’的最终自我意识”。罗蒂把区分“合理性”的两种意义作为出发点,第一种意义上的合力也就是有条理,就是事先制定的成功标准,这样具有合理性就是能够事先制定标准,那么把自然科学作为合理的典范是有道理的,但在这种意义上,人文科学就没有办法成为合理活动;合理性的另一种意义指的是某种“清醒的”“合情理的”东西而不是“有条理的”的东西。

科学本质的理解和追求正是合理性。著名英国哲学家乔纳森科恩曾在《理性的对话》一书中写到:“把整个分析哲学统一起来的是,它全神贯注于合理性的理性讨论。”合理性可以指事物的“合乎必然性”或“合乎规律性”,也可指人类对“合理性”的理解和把握,亦可知“具备理性的评价原则和评价标准,某个对象是否合理也就是说评价原则及其评价标准是否合理,亦即它们是否具有现实必然性”。同时,对合理性的研究也是随着社会历史和文化的演进而不断发展。“对合理性的本质形成更好的理解的途径――我们知道的唯一途径――是按照同样的方式对合理性形成一些更好的哲学观念。”科学合理性是合理性在科学之中的集中体现。对于科学合理性本身问题和各种问题的哲学反思,构成了科学哲学的一条主线。正如本书导言中所说,科学合理性是西方科学哲学中最核心的问题之一,它构成了人类的科学和社会的理论基础,涉猎到“科学是如何可能的”、“科学进步何以可能”、“科学是否是理性的”等问题。许多哲学家往往在许多其他问题的论述之中贯穿着对合理性问题的理解,他们无法完全脱离或避开合理性去谈论其他的哲学问题。合理性为科学哲学家所聚焦,科学哲学中诸如科学划界、科学发现、科学发展模式等重大问题,其实质都在于探索科学的合理性。

在分析哲学中,一些科学哲学家作出了理解和理性的本质的努力,这些努力导致了两种重要的倾向,其中逻辑实证主义明确表达了这样一种倾向,即认为“合理的证明为正当”的方法是由一份清单或准则提出的。在逻辑实证论者看来。科学方法就是合理性本身,而用这个方法进行检验的可能性就是有意义的。维特根斯坦曾认为,在我们所从事的“语言游戏”中说什么是对的,什么是不对的,由我们惯例化的证实规范的某个子集所决定;他还认为,在此之外,不存在客观的对或错。另一倾向是,普特南认为存在着规定什么可合理地接受,什么不可合理地接受的惯例化规范的观点称为合理性标准。

本书的独到见解是,认为科学合理性理论经历了从对科学基础的关注到科学整体论的发展。上面所说的两种倾向可以说是这种发展的一定阶段。科学合理性概念的明晰有一个过程,科学合理性是20世纪科学哲学家所明确讨论的。本书按照时间的先后关系把科学合理性问题的演变分为两个层面:一是科学合理性观念的由来和发展,这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和中世纪那里;我们的认知结构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设计宇宙秩序的上帝的认知结构,上帝创造宇宙时所赋予宇宙的意义可以被我们人类所理解。通过阐发西方文化所特有的认知结构,我们将会发现近代科学在西方发生的必然性和合理性。这使我想到了著名的李约瑟难题。李约瑟问题与黑格尔、韦伯问题具有同构性。黑格尔--韦伯认为理性是西方文化的主导特征,理性在西方文化以外的地方没有完全发挥出来。因此,如果说理性理性化是世界性的过程的话,那么事实是西方文明优越,居历史中心,带有普遍性;二是科学合理性理论本身的一系列演变。本书详细的论述了科学合理性从辩护基础主义相对基础主义到整体论科学哲学的发展,为我们展示了一幅关于科学合理性的新图景。拿波普尔的证伪主义来说,他把可证伪性、可反驳性和可检验性当作同义词使用,它们都是判别一个理论是否科学的依据。可证伪或可检验性有两个特点:第一,它与经验内容成正比。第二,是检验的严格性。一个理论的可证伪性越高,它所能经受的检验的严格性就越高。但波普尔的相对基础主义在合理性问题上最终变成一种单向度的基础合理性。库恩等人改变了科学合理性概念的单向度,这也是本书的部分内容。费耶阿本德与库恩一致,反对唯一的基础合理性,倡导多元的合理性模式共存的观念。科学哲学家坚持或否认的是某种意义上的科学合理性。拿历史主义举例来说,劳丹所坚持的是工具合理性,他认为,“合理性的选择”就是“增强我们所接受理论的解决问题的有效性的选择”;夏皮尔坚持用理性来说明合理性的本体论的合理性。

科学合理性包含诸多方面,其中“科学进步是否是合理的”是核心问题。在各个历史阶段中,科学的进步总是相对着不同的目标。库恩认为,新旧范式的更替只是信念的转换,由于它们之间没有继承和连续,所以科学没有进步可言。他举例说,,从爱因斯坦到牛顿只是“格式塔的更换”,但库恩并不否认整个科学的进步性;劳丹认为“科学的进步恰恰在于后来的理论比先前理论能解决更多的问题。”

科学进步是一个开放而非封闭的过程。科学合理性具有多元性,科学进步的合理性模式也多种多样。库恩的范式作为“结构性范式”和“哲学性范式”的同时,也是“社会性范式”。科学合理性问题随着社会历史演变,具有社会历史性。新历史主义者劳丹在修改“格式塔”模型后建立了“网状模型”,该模型描述科学的理论、方法和目的之间的关系,“在关于应当如何引导有关认识价值性质的问题上”,“网状模型”给出了一个标准的可行的特征;夏皮尔将在理论选择和评价过程中起作用的科学信念成为“理由”,理由在夏皮尔的理论中居于核心地位。

歌德尔的“不完备性定理”已经证明,科学进步是一个开放的理性的过程。在卡尔纳普看来,所有合理重建都是建议,他得出的结论是在哲学中,人们应当容忍不同程度的合理重建。任何一个科学合理性模式都不能完全应用于科学的实际过程中去,任何一个合理性模式都不是绝对完善的。通过对本书的阅读,你会对科学合理性有一个更加明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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