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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社被授予“省直文明单位”
2013年12月27日
近日,山东省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命名表彰2013年度省直文明单位的通报》,我社被授予“省直文明单位”称号。
自2011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启动以来,我社领导高度重视,全社职工积极参与,出版主业发展迅速,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日益显著;不断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式,为出版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同时加强作风建设,服务社会、服务基层,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最大限度地满足读者的需求;健全工青妇组织,美化办公环境,丰富职工文化生活,精神文明创见活动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