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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墙上的兔子
——《初朵的秋天》后记

王秀梅

《初朵的秋天》的整个过程中,童年记忆如一本图画书,在我的脑海中一页一页翻动不止。落满银杏叶子的河滩,逶迤狭长的乡路,顶着麦秸垛的打麦场,绿油油的花生地,昏暗神秘的代销店,书声琅琅的小学校,开满花朵的大槐树,骑着自行车在打麦场和乡路上疯跑的少年,孤独地走在墙根阴影里的我,永远坐在炕上糊纸盒子的奶奶,绣花和薅兔毛的母亲,胖胖的小妹妹......

现在,天光昏暗,春节还没完全过去,但不知为何,外面一片清寂,连零星燃响的鞭炮声都没有,不禁令我疑惑,昨天我是不是真的曾经回到过从那个被我命名为“槐花洲”的村庄。千真万确,父母和姐妹的容颜,热热的土炕,大锅里做的饭菜,还有犹在耳边的乡音,这一切都在提醒我,昨天我的确穿过那条乡路,回到“槐花洲”,与父母和姐妹完成了一场仪式化的短暂相聚。我们姐妹四人带着各自的孩子,穿过那些熟悉而陌生的村街,去给村里的亲戚长辈拜年。乡路和村街当然都变了样子,铺上了干净平整的水泥,不再是过去黄腾腾的土路。几个孩子中,两个大的已经读高中,两个小的只有九岁。读高中的外甥安静地跟大人走在一起,两个九岁的孩子则兴奋地欢叫,奔跑,追逐,头上渗着亮亮的汗珠。

恍惚间,我感觉那两个孩子正是小时候的我,然而,一切却那么不合拍——显然他们就是他们,无法跟我记忆里的孩子进行哪怕一点点的置换。在伯父家的院子里,我看到了贴墙修建的兔窝,那一格格像楼房窗口似的窝里,卧着一只只长毛兔,它们正是《初朵的秋天》里的那些兔子。我长久地伫立在兔窝前,看着那些熟悉而遥远的小动物,看着铺在它们身下的晾干的花生蔓,眼眶慢慢地湿润了。自从离开“槐花洲”外出求学,到后来在城市安家,我大约有三十年没有看到过这种长毛兔了。母亲早已不养兔子,村里那些曾经以售卖兔毛贴补家用的人家,如今也在果树及其他领域找到了赚钱的途径。以往春节时去给伯父拜年,总是行色匆匆,也从未发现伯父家里竟然还养着兔子。大概因为刚刚写了《初朵的秋天》,昨天,我才敏感地注意到了它们,那些让我想哭泣的小动物。它们住在楼房一样的格子间里,楼房用水泥板建成,每一个格子间都安装着铁丝网做成的门,那些网看起来很像城里窗户上的防盗网。

是的,这正是我记忆里的那些格子间,那些兔子,住在墙上的兔子。村庄的许多地方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包括我小时候住过的老房子,其实也早在二十多年前的一场变故中被父母卖掉。如今父母住的房子,早已不是过去我记忆中的了。我忽然明白了自己想哭泣的原因——唯有在伯父家院子里看到的那些兔窝,那些兔子,它们没有背叛我的记忆,还一如既往地待在三十多年后的今天,等着我回去相认。

从伯父家里出来,走在村街上,我们遇到一个中年男人向我们问好。我依稀从他的脸上看到一丝熟悉的影子,却想不起他是谁。但我确定,他一定是我儿时的伙伴,曾经骑着大金鹿自行车,鸣着铃声,在乡路上风驰电掣地骑来骑去的那些野小子中的一个。他是《初朵的秋天》里的小武,是梭子,是许多小武和梭子中的一个。显然,他当年没有像我一样考上中专或是大学,从而把户口带到城里,而是永远地留在了“槐花洲”,在那里娶妻生子,延续旧日的生活,或者跟其他村人一起,不经意地随手抛弃着某些旧日的生活,投入往前奔跑的岁月。

其实,不仅仅是春节,每次回乡,返回城里后我都要难过几日。几个姐妹分别住在不同的地方,每年相聚的次数也是屈指可数。那些关于各自生活的叙谈,每次都提醒我,我们早已不是童年的我们。我那曾经像初苗一样会拉小提琴和弹吉它的大姐,如今可能根本想不起那两样乐器了。小妹依然胖胖的,哪怕偶尔从一瞬间窥见初果的纯稚,我也会感到一种如获至宝的喜悦。是啊,我们都长大了,正在慢慢变老,童年拥有的一切,正被岁月抽丝剥茧般地偷走。如今的孩子,基本都是独生子女,他们无法想象有好几个兄弟姊妹的那种家庭生活是什么样子。我一直对遗传基因感到神秘费解,比如我们姐妹四人性情不同,某些方面甚至相差万里。我在家里排行老二,从小就比其他三个姐妹敏感,到如今依然如此。性情个个不同的几个孩子,免不了互相之间有亲疏之分,我记得小时候我跟大妹妹特别好,而我的姐姐则跟小妹妹特别好。我在《初朵的秋天》里很用力地写了四姐妹之间的情感发展,希望能让现在的孩子了解这种他们不曾经历过的情感。当然,现在开放二胎了,像我儿子钢镚这么大的独子,有些人可能会有弟弟或妹妹了,他们将不再孤独,同时也将面临相处中的各种情感问题,我希望他们从这本书里学习到跟弟弟妹妹相处的方式。

我的儿子钢镚已经快十岁了。这些年,跟他讲讲我的童年的欲念时常会有,但每当它冒头的时候,我又感到一种叙说的艰难。或许正因为此,才促成了《初朵的秋天》的创作。在动笔写的时候,我将之定义为“一部以儿童视角来完成叙述的成长小说”,我想,这或许是让钢镚了解我童年时生活的最佳方式。父母把生命赋予了儿女,他们之间总要互相了解。

跟钢镚差不多大的孩子,他们的父母也差不多处在我这样的年龄。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出生的这一代人,我们经历了不同的历史转型,时代烙印不可避免地让我们成为了极为特殊的一代人。比如说,“包干到户”,这个词汇出现在《初朵的秋天》里,肯定会让小读者们感到陌生。我还记得,家家户户拥有了自己的土地之后,胶东南部一带农作物以小麦、花生为主,我们家里正是靠着秋季卖花生所得,及卖兔毛所得的几千块钱,供养着姐妹四人上学读书。那个年代,庄稼和我们的关系是那么密切,如今的孩子不可能懂得。

还比如,我小时候其实是像初苗那样,狂热地梦想成为一名歌唱演员的,甚至计划过偷偷给当时的东方歌舞团团长王昆写信自荐。而我的姐姐,她其实很想当一名作家。当她从师范学校放暑假回家后,我偷偷发现她在一个塑料皮本上写下的小说开头后,我难以形容那一刻的震惊。我还记得,有一次,我和姐姐在跟着收音机学唱程琳的歌《酒干倘卖无》,母亲却逼我们去花生地里拔草,我恨恨地对姐姐说——妈根本不懂我们的理想,我们将来一定不能这样对待我们的孩子。呵呵,我们那时候的理想,不知道会不会被如今的孩子笑话,但每每回忆到那些,我就有种想要对钢钢镚叙说的冲动。希望如今的孩子人人都有自己的理想,不要管那理想有多么狂妄,它一定是美的。我还希望如今的孩子能够热爱大自然,热爱动物。我在书里写到了狗和猫。我小时候曾经有一只猫玩伴,有一天,它误食了鼠药,我把它抱在怀里,三天三夜,它最终挣扎着死去了。它死去之后,我用被子在炕上围了一块区域,把它放在那里,不许任何人碰它??孩子们必须知道,动物永远都是我们的朋友。

因此,我们需要让我们的儿女了解我们,了解我们成长的那个年代。我也希望《初朵的秋天》能给跟我同龄的父母们带来一丝童真的慰藉,带你们回到正在渐渐丢失的记忆。我更希望,你们能跟着孩子一起阅读这本书,并把童年时代那些跟庄稼有关的故事,讲给自己的孩子听。

最后,我想说,我是一个从事了十五年成人文学写作的作家。我非常欣慰和感动,我的第一部儿童文学作品奉献给了我的回忆,奉献给了《初朵的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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