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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树成荫”是否应该写成“绿树成阴”, “白云深处有人家”是否应该写成“白云生处有人家”?
2013年04月08日
1.旧版《现汉》只收“绿阴”“树阴”“树阴凉儿”“林阴道”而不收“绿荫”“树荫”“树荫凉儿”“林荫道”。其根据是 1985 年 12 月公布的《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中的规定:“荫”统读 yìn,“树荫”“林荫道”等应写作“树阴”“林阴道”等。这一规定不仅对“荫”的读音和义项作了调整,而且还涉及词形的改动。据此,“绿荫”“树荫”“树荫凉儿”“林荫道”“绿树成荫”等词语中的“荫”应一律改为“阴”。而新版《现汉》却与之相反,全面恢复了“荫”字在“树荫”一义上的传统用法:不仅增收了“绿荫”“树荫”“树荫凉儿”“林荫道” 4 个词条,而且将其作为推荐词形;同时将《现汉》第 4 版的“荫”字头释义中的“树阴:绿树成荫”,回归为第 3 版释义中的“树荫:绿树成荫”。
《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规定:“荫”统读yìn,“树荫”“林荫道”等应写作“树阴”“林阴道”等。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从系统性原则考虑,让“荫”“阴”分担不同的语义,但公众难以接受。“荫”字本身就有“树荫”一义,加之“艹”覆盖于上、“阴”被覆于下,其字形给人的心理暗示作用远非无遮无盖的“阴”字所能比,所以人们在“树荫”一义上对“阴”字的排斥就是很自然的了。不以“荫”而以“阴”表示“树荫”一义,造成通用性原则与系统性原则的强烈冲突,凸现了约定俗成和人为规定的尖锐矛盾。新版《现汉》恢复了“荫”字在“树荫”一义上的传统用法,即充分考虑到公众的使用习惯。
从总体上看,新版《现汉》对异形词的规范,既较好地体现了通用性原则,又较好地兼顾了理据性原则与系统性原则。例如,“荫”“阴”与“树荫”一义都有语源上的联系,都有其理据性,但“荫”的理据性更强,用“荫”既合乎通用性原则,又比用“阴”更合乎理据性原则。
对新编图书的选文、引文或资料等,须忠实于原文。对其中采用的异形词的词形,不必改动,也不应改动。
绿荫—绿阴、树荫—树阴、树荫凉儿—树阴凉儿、林荫道—林阴道,均可采用前一种词形,即新版《现汉》的推荐词形。但鉴于近年来我社教材、图书在 “树荫” 一义上已多用“阴”,而用“阴”也符合现行国家语言文字标准,因此可不作修改;但须注意,如有相关的后续教材、图书,应保持词形的一致。如果不属相关的后续教材、图书,统用“荫”或统用“阴”,均无大碍。
2.古诗中存有争议的字不少,“生”、“深”见于不同的版本。我们认为:“生”字为好,“生”字有生出、生成、升起之意,写出了云的变幻,给人一种空灵的感觉和动感,而且形容出了山的高;而“深”字太实了,像日常说话一样平实,不太符合诗的语言。而且据查阅,中华书局1980年版的《全唐诗》、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出的《千首唐人绝句》等权威版本,都是“白云生处有人家”。